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太原市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研究》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意向
时间: 2024-03-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太原市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研究》;
2.采购预算:70万元人民币;
3.服务要求:为加速申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切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开展《太原市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研究》,系统摸底太原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基础,梳理预期成果清单、拟出台的政策举措清单、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清单及城市发展基础数据表,形成建设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形成报告成稿。
4.采购需求:编制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研究,具体内容包括儿童友好城市规划研究、建设方案及行动计划等相关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